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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自114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 依教育部114年4月25日臺教人(一)字第1140043939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函及行政院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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