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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已退休公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慰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自113年1月起調高4%公告。

本校已退休公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慰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依113年3月8日考試院考臺銓二字第11300009601號、行政院院授人給揆字第11300005732號公告調高4%,已依規定自113年4月1日起按調增4%後之金額進行發放作業,1-3月差額擬於113年4月19日前完成補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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