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擬請鈞長同意(職)或(姓名職稱)申請(公差)或(公假)前往○○(國家)參加○○○(如研討會),請核示。
說明:
一、擬請鈞長同意(職)或(姓名職稱)申請(公差)或(公假)前往○○(國家)參加○○○(如研討會),請核示。
二、旨揭出國詳情說明如下:
(一)事由:○○○。(說明本次出國目的、必要性及急迫性,如「為提升○○○,進行考察訪問」,或「應○○○邀請,參加○○○研討會」)。
(二)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日(含來回交通及轉機時間)。
(三)前往地點:○○○(國家/城市),轉機地點:○○○(國家/城市)。
(四)申請假別:出國公差(返國需核銷經費者)或公假(返國無須核銷經費者)。
三、檢陳邀請函及行程表(完整行程表,含來回交通及轉機地點)各1份。
四、出國經費擬由○○○計畫項下支應。(公假無核銷經費者免填)。
五、會辦人事室、○○處(依經費來源會辦相關單位如教務處、國際處或研發處)及主計室。
擬辦:奉核後,依規定辦理公差(或公假)申請程序,返國後並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規定辦理及核銷(公假無核銷經費者免填)事宜。
會辦單位:
決行層級:第 層決行